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招标条件
新安县水利局新安县202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安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新(2024)0005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4-29;
2、项目名称:新安县水利局新安县202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3、项目代码:2309-410323-04-05-410044
资金来源:中央和省财政资金;
4、预算控制金额:共15620888.59元;其中,第一标段:1675096.02元;第二标段:1630713.90元;第三标段:2011676.15元;第四标段:1872103.60元;第五标段:1567211.15元;第六标段:1798730.29元;第七标段:2007965.86元;第八标段:3057391.62元。
5、建设地点:新安县;
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9、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新安县水利局新安县202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新增坡改梯583.33hm2(8750亩),并配套蓄水池8座,沉沙池8座,排水沟400m,新修田间生产道路19.2km,设标志碑6座,栽植护梗植物4.07万株。
10、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八个标段;
一标段:磁涧镇阎湾村
二标段:磁涧镇姚家岭村
三标段:磁涧镇姚家岭村
四标段:磁涧镇姚家岭村、石人洼村
五标段:南李村镇任窑村
六标段:南李村镇窑场村
七标段:南李村镇窑场村、江峪村、江洼村
八标段:南李村镇铁李村
1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缺陷责任期:工程全部完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年。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