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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14 数据编号: 6551714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四川石化公司2024-2027年装置设备设施清理清洗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4-2027年装置设备设施清理清洗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N305-FW0871-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2027年装置设备设施清理清洗服务项目二次  已由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4-2027年装置设备设施清理清洗服务项目二次采购。

2.2 项目概况:四川石化公司装置设计生产能力为80万吨/年乙烯、1000万吨/年炼油,厂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彭州市工业园区,工程总占地4 KM2。炼油项目由9套主体装置、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和环保工程组成;乙烯项目由8套主体装置及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组成。

本项目工作内容主要为各生产部门日常(不含全厂大检修)使用高压水射流清洗、人工清洗等手段清理设备、地沟及构筑物等,包括各类换热器、塔器、容器、管线、设备外壁、反应器聚合物、污泥池、污水池、污油池、地沟等厂区内需要清理清洗的设备,达到表面清洁,场地整洁,恢复设备使用功能的目的。【本项目涉及大量用水,水费由招标人承担】。

2.3 招标范围:四川石化公司所属生产装置需采用高压水射流清洗(不包括大检修期间)、人工清洗等手段需要清理、清洗的设备、地沟及构筑物等厂区内需要清理、清洗的技术服务,达到表面清洁,场地整洁,恢复设备的使用功能,不包括装置停车大检修期间的清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所属生产装置换热器(包括管束)的清洗、疏通;

(2)本公司所属生产装置设备本体及内件的清理、清洗;

(3)本公司所属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外壁的清理、清洗;

(4)本公司所属生产装置地沟、污水池、污油池、污泥池、污染雨水池、事故池等构筑物内污泥、油泥等污物的清理、清洗;

(5)本公司所属生产装置工艺管线的清洗、疏通;

(6)本公司所属生产装置需要清理、清洗的设备设施及业主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等。

工作内容

(1)本公司所属生产装置换热器(包括管束)的清洗、疏通;

(2)本公司所属生产装置设备本体及内件的清理、清洗;

(3)本公司所属生产装置设备外壁的清理、清洗;

(4)本公司所属生产装置地沟、污水池、污油池、污泥池、污染雨水池、事故池等构筑物内污泥、油泥等污物的清理、清洗,包括抽水、清理、装袋(材料自备,要求无渗漏,并符合环保要求)、吊装(吊车自备)、装卸等;

(5)本公司所属生产装置工艺管线的清洗、疏通;

(6)本公司所属生产装置需要清理、清洗的设备设施及业主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等;

(7)提供能满足清洗要求的清洗设备,并配备足够的操作人员,以满足24小时不间断作业的需要;

(8)准备充分的清洗设备所需的备品备件及维修,确保设备连续正常使用;

(9)清洗方应提供包括清洗方案在内的一切技术支持;

(10)负责施工组织工作以及现场施工的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现场文明施工,保护招标方现场设备不被破坏,清洗过程中所采取的安全文明措施由投标方负责;

(11)现场清洗应准备必要的防污染措施,废液的排放符合环保及招标方的要求;

(12)投标方应对其员工进行集训、培训、办理入厂证、安全教育、自备劳动保护用品;

(13)编制清洗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投标方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方安环部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应的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地方政府行业标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订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接受招标方安环部门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14)负责招标人单位内部规定的所有人员及相关作业票证的审批办理。

标段划分:/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2.6 服务周期:2024年11月1日0时0分起至2027年10月31日24时0分止。

2.7 服务标准

(1)质量标准:国家现行最新版本的有关设备清洗的标准和规范及四川石化公司相关规定。服务内容的工作要求以合同约定、技术协议、招标文件以及甲乙双方为完成此项工作所制定的各项规章、操作规程、施工方案等为准。

(2)工期要求:按照业主批复的施工工期进行施工。

(3)安全环保要求:无人员伤害(伤亡)、无环境污染事故、无不达标污水排放。

(4)服务响应: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投标人承诺满足业主方快速检修及应急抢修需要,不论清洗工程量的大小,在得到业主方通知后,30分钟内保证施工人员和清洗设备及机具全部抵达业主方装置现场;如投标人不能兑现承诺,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2.8 定标原则:根据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3名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为2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竞争性;若具备竞争性,按实际最多有效投标人数推荐;若不具备竞争性,否决所有投标;有效投标人仅为1家的,否决所有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投标人须承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驻守项目部。投标人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拟派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国工业清洗协会颁发的物理清洗A级资质(高压水射流清洗)。

*(4)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有至少2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石油化工企业或类似企业高压水清洗服务业绩,同一服务对象的合同视为一份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工作范围、合同期限、双方盖章签字页及对应至少100万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未提供发票的合同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具有泵出口压力100MPa以上柴油驱动高压水射流清洗机组至少5台,其中至少2台高于250Mpa;提供装备一栏表、相应设备含型号及购置发票等证明性材料。所有投入的清洗设备的购置年限不大于10年;

*(6)投标人自有高压水清洗操作人员不低于15人,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为其操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7)投标人承诺满足业主方快速检修及应急抢修需要,不论清洗工程量的大小,在得到业主方通知后,30分钟内保证施工人员和清洗设备及机具全部抵达业主方装置现场;如投标人不能兑现承诺,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9)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近3年(2021年至今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

*(11)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失信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在 2021年至今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履约行为表3。

*(13)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扫描件,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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