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霍山县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排查检测及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编号:E341525001002971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排查检测及设计服务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霍山县城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霍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霍山县住建大厦16楼
六、项目类型: 服务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主要对霍山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收水区域市政管网进行提标改造方案设计;对辖区范围内金园华都小区、淠河新区、大地花园A、C区、城东小学、霍山第二中学、霍山第二中学东校区等排水情况进行混接调查及方案设计服务,包括内部雨污水排放现状梳理排查及探勘测绘及整改方案设计,并全面梳理现有地下雨污水管道、检查井、化粪池、箱涵、沟渠等,发现混接源头连接其他区域,要跨区调查排查,找到最终混接点;对淹没式排口,市政管道满管水运行,大型管涵等需要进行潜水作业,必须潜水摸排、潜水封堵、潜水清捞;对范围内雨污水管网疏通、清理、视频检测,检测成果符合相关要求;对需要整改和修复或新建,改正错接、漏接部分的提出设计成果,最终实现雨水接入雨水管,污水接入污水管。本项目费用约240万元
九、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十、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②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具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作业资质证书或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作业CCTV类证书》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包含管道检测类别)。
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给水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
②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及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银行打款资流水。
③如职称证无法体现专业,须另行提供注册证书或毕业证或其他职称评审材料辅证。
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无 。
5、其他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检测技术人员2人。
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双方共同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即可;
②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排查检测工作;
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自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