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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15 数据编号: 655527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一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除盐水站电气材料(二)招标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一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除盐水站电气材料
(二)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一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除盐水站电气材料
(二)
AGGCJSHGZHD240914157371招标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一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除盐水站电气材料
(二)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生产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5)生产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22年以来同类业绩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销售发票至少1份。 合同的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的生产方均为供应商自身; 不同类别产品业绩不可相互替代; 出口业绩提供报关单,出口业绩的报关单、合同提供中文版本或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本。业绩电压等级往下认可最接近的电压等级; 不予统计的业绩有(不限于此): 供应商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供应商销售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供应商与代理商、经销商之间的供货业绩(出口业绩除外); 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招标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企业,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费用及相应的风险。
能力要求:能锁定投标报价时铜价且按照甲方要求按期进行供货。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检测报告(出具机构为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且证书附表检测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的试验项目,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检测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为供应商自身。检测报告产品型号与被核实的产品相对应,不同类别产品的检测报告不可相互替代。检测报告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物资采购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数值的要求。当电缆绝缘的原材料、制造工艺、设计以及结构发生变化可能改变其特性时,重新进行完整的型式试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检测报告有效期有差异的,以有效期短的为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均未明确检测报告有效期的,检测报告有效期按长期有效认定。外文报告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生产许可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可机构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件,且在有效期内。被核实产品不超出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 体系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定期年检记录且认证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且认证证书属于有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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