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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15 数据编号: 6557085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天津团泊湿地生态改善提升项目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团泊湿地生态改善提升项目已由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静审投[2024]1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积极申请国债资金、专项债券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团泊健康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包主要内容包括对区域内三经河、三纬溪等河道进行清淤、拓宽、改建;三角湖及周边水系的挖深、清淤、边坡修复等防洪工程;园区周边河道堤坝垫高加固,堤岸整治,新建箱涵进行水系连通,并新建水闸等附属构筑物。
本招标项目拟建设期约为26个月。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团泊湿地生态改善提升项目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团泊湿地生态改善提升项目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编号:ZRTJDFFZHZSFQPSJCSSJSGCEPC/HT-2024-0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拓宽、改建,水系防洪工程,堤坝垫高加固,堤岸整治,新建箱涵、水闸、河道、涵洞、泵站等附属构筑物。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工程采购、工程施工、工程移交等本项目必须完成的一切工作。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设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施工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若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价格分。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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