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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17 数据编号: 655996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公告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 65020224091500247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020224091500247001)已由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独发改发【2024】40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住房和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
2.项目规模:
1、改造杭州路以西居民区新水楼栋入户新水线,DN20-DN50供水管线473000米,更换智能水表30000块及2000块楼栋表。
2、改造庭院DN20-DN50供水管线80000米。
3、改造南京路以西DN50-DN100供水管线5000米。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20224091500247001001
标段(包)名称: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第一至第十九社区居民楼栋计量水表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改造。
项目工期: 310天
工程投资额: 311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的贰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均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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