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保能源(商水)有限公司2024年飞灰填埋场暂存飞灰覆膜、覆土服务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商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暂存飞灰螯合物覆膜、覆土服务二次谈判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城发环保能源(商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的响应人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商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暂存飞灰螯合物覆膜、覆土服务
2.2 采购编号: M4101000065000753142
2.3 项目概况: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1200 吨/天,年处理垃圾 43.8 万吨,拟配置 2*600 吨/日的机械式炉排炉垃圾焚烧线和 1*28 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于2021年12月投产。自投产之日起至今,项目所产生的飞灰均运往商水县第二填埋场暂存,暂存场地按照飞灰填埋场建设,位于暂存坑内集中存放,当前存放层数为4-5层,高度约为3-4米,长度约为120米,宽度约为100米,需覆盖总面积约为12000平方米。
2.4 项目地点: 周口市商水县飞灰填埋场
2.5采购范围:
商水县第二填埋场飞灰螯合物覆膜、覆土服务:
1. 响应人负责将暂存在商水县第二填埋场内的飞灰螯合物使用1.0mm HDPE膜覆盖;
2. 响应人在使用1.0mm HDPE膜覆盖完成经验收后,在上方使用土方对已覆盖完成的飞灰螯合物进行再次覆盖,土方覆盖厚度不得小于20cm。
3. 进厂道路(由主路至填埋场大门、填埋场内部道路)如需进行临时道路铺设,由响应人负责,发标人不再承担除响应人中标单价(总价)外的任何关于覆膜、覆土过程中的费用(包含租赁钢板、机械、临时道路搭设、砖渣铺设、道路修补、人工等费用)。如因施工导致路面损坏,响应人应及时完成路面修补。
4. 飞灰螯合物覆盖应遵守政府及填埋场要求,不得随意破坏原有飞灰螯合物暂存吨包,覆盖完成后整体应平整,无漏风、漏灰、漏气等现象。
具体内容详见《商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填埋场飞灰螯合物覆膜、覆土服务技术规范书》(以下简称为《技术规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