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关于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彭泽县东升堤等乡镇涝区治理工程二期EPC项目招标公告
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彭泽县东升堤等乡镇涝区治理工程二期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彭泽县东升堤等乡镇涝区治理工程二期 EPC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彭泽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面向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 19034188.44 元。
2.2 项目地点:芙蓉墩镇、芙蓉农场、太平关乡、黄岭乡、黄花镇、马垱镇、棉船镇、东升镇、浪溪镇及太泊湖农业综合开发区等9个乡镇及1个开发区。
2.3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泵站3座、拆除重建排涝站16座、设备更新改造4座,总装机容量2405kw;共整治渠道42条,总长74.804km,衬砌总长17.233km;整治渠系建筑物12座,包括机耕桥拆除重建4座、机耕桥新建1座、自排闸拆除重建1座、防洪闸新建1座和箱涵拆除重建5座。
2.4 招标范围:
①完成 本工程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项目的 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②业主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工程范围调整的权力,承包人对此不持异议。
2.5 标段划分: 1 个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
2.6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7 总工期:150日历天(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3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资质要求:
(1)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中的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投标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