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9-18 数据编号: 6567486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吉林石化转型升级项目吸附剂采购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吉林石化转型升级项目吸附剂采购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ZXSJ-2024-WZ-0181-R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分公司柴油吸附分离装置吸附剂(二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柴油吸附分离装置吸附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石化转型升级项目吸附剂采购

2.2招标范围:吸附剂 SAA-1,数量:200吨 ;吸附剂 SAA-2 ,525吨。

2.3标包划分、各标段估算金及最高投标限价:不分标包,吸附剂 SAA-1, 5万元/吨;吸附剂 SAA-2。11.89万元/吨。暂定合计总价7242.25万元。

2.4技术要求:详见《吉林石化公司转型升级项目炼油厂柴油吸附分离装置预吸附剂技术规格书》;

2.5交货期: 2025年3月-2025年5月,按招标人通知送货(如招标人需求变更,接到送货通知后10日内到货);

2.6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炼油厂;

2.7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2.9验收及评价:中标人标的物到货验收合格后,按照技术规格书工业评价条件要求进行工业化评价,评价不合格不予结算,同时终止合同;如对买方装置造成影响,卖方须赔偿买方相应损失。

2.10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最终工业评价合格且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20日内支付货款的90%,剩余10%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未发生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2.11其他要求

2.11.1标志、包装及供货要求:详见《吉林石化公司转型升级项目炼油厂柴油吸附分离装置预吸附剂技术规格书》、《吉林石化公司转型升级项目炼油厂柴油吸附分离装置吸附剂技术规格书》。

2.11.2技术资料要求:供货批次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单3份(纸版且须加盖质检章或公章);化学品安全标签及HSE相关提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各3份(纸版且须加盖公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该品种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3.1.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2业绩要求:

(1)业绩期限: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8个周期年内。

(2)业绩范围:在国内柴油吸附分离装置上的使用业绩。

(3)业绩数量:至少1份,同一用户企业内的业绩视为1份。

(4)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供货合同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用户企业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发票中产品数量应不少于供货合同中产品数量的30%,发票中的信息应满足查验需要。业绩证明材料中应有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有使用装置名称及生产能力、使用时间、使用数量,应有体现产品性能作用、使用效果等方面的内容,应加盖用户企业主管部门公章,应有用户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及联系方式且可核实。

3.3财务要求: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