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和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一期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南和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一期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和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一期标段)监理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南和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南行审初设字[2024]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南和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南和区8个乡镇部分村、小区,更换智能远传水表 45434 块、改造水表井 4494 座、改造供水管网44582米,对8座供水站进智能化改造、新建智能化供水站1座。
2.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3.建设地点:邢台市南和区。
4.质量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注: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