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北碚污水处理厂更新粗格栅机(第二次)项目公告
北碚污水处理厂更新粗格栅机(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北碚污水处理厂更新粗格栅机(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概况:北碚污水处理厂采购粗格栅机2套。
2.2比选内容:包含现场踏勘、原设备拆卸费、运输、安装(含安装材料)与调试、税费、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
2.3工期:60天。
2.4地点:北碚污水处理厂。
2.5质保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3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8月1日至今,国内类似安装工程20万元以上业绩至少一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3.4 生产企业投标人投标时,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都视为废标。代理商投标人须具备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须明确项目名称,生产企业、委托对象)。
3.5投标人须提供近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为亏损(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6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3.7投标人须承诺交货时提供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包括操作维修指南及备件图纸交货时提供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包括操作维修指南及备件图纸(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8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05至2024年07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9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0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
(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