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YZSFJSZ2024090006001扬州市区排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扬州市区排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扬州市区排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扬州市数据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4〕77号、扬数据投资〔2024〕166号、扬数据投资〔2024〕168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扬州市政管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财政,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市区排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主城区范围内
2.1.2建设规模:拟对吴州路泵站、新施沙路泵站春江路1#泵站、春江路2#泵站等71个泵站进行设备更新,城南快速路、江阳路、渡江南路等道路管道重大缺陷点修复约2271处,实施邗江河倒虹管(DN1350)完善(长约160m),六圩污水厂南侧一二期进厂管道扩容(长约70m),生命线及智慧排水提升完善等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72.83万元
2.1.4工期要求:4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项目勘察、2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
2.2招标范围:扬州市区排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需要完成工程测量、勘察工作;
(2)根据需要完成工程的初步设计;
(3)设计配合服务:设计人须从合同签订之日直至初步设计批复期间做好设计配合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应具备下列①及②资质: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
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3.4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