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应县防洪减灾建设工程(2024年度)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宝应县防洪减灾建设工程已由 宝应县数据局 以宝数据投资〔2024〕78号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江苏省宝应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质量检测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工程概况
2.1由于目前宝应县老城区排片现状抽排能力不足规划20年一遇标准,圩外局部堤防不达标,存在防洪隐患。为适应宝应县城市经济快速发展需要,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加快防洪骨干工程和城市防洪排涝体系的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同时依据《宝应县城市防洪规划》,实施宝应县防洪减灾建设工程(2024年度)。通过本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区域防洪体系,提升区域排涝动力和运行管理水平。同时能够改善区域内治水环境,实现提升河道生态景观和土地利用价值的效果。
根据实施计划进度安排,本次招标实施宝应县防洪减灾建设工程(2024年度):四横河闸站拆建、一纵河涵闸拆建、新建二横河放水闸、金源活水闸站拆建、东阳河顶管下穿宝应大道及清淤(宝应大道以北河段)、城区河道清淤疏浚(宋泾河、北二支河、二横河、县政府支河)、城区泵站及涵闸维修、城区闸站及河道智能化建设(积水点及水位点监控观测)等。设计排涝标准20年一遇,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四横河闸站设计抽排流量为13m3/s,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其余建筑物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
2.2工程建安投资概算3847.98万元,质量检测概算投资15.97万元。
2.3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检测标招标共为一个标段,合同段编号为BYXFHJZ-2024-JC。
招标范围(不限于):主要是对2024年度宝应县防洪减灾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及相关建筑物等属于本工程检测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进行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报告。
2.4质量目标及要求:
质量目标:合格。
要求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按照《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规范》(DB32/T 2707-2014)、《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以及相关工程的规程规范执行。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根据工程建设及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报告,确保质量检测工作顺利实施。
全部检测内容计划于2024年10月20日开始,2025年6月30日完成,本项目服务期周期为254日历天(不含后续服务期)。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资质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应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量测、机械电气五个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单位人员。
3.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超2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
3.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查询路径: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