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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19 数据编号: 658105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抚远市乌苏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供热站(温室加热系统)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404g240918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远市乌苏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供热站(温室加热系统)项目已由抚发改字【2023】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抚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抚远市乌苏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供热站(温室加热系统)项目
2.2建设地点:抚远市乌苏镇抓吉赫哲族村。
2.3建设规模:工程占地面积约2217.07㎡,总建筑面积为2600.96㎡。包括土方开挖、地基与基础、钢结构、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围墙及铺装工程等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24年10月18日至2025年7月31日,共计286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最高投标限价:26420361.1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同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 3 个月( 2024年6月 至 2024年8月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注: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含有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已联网省市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潜在投标人所在省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并提供对方联系电话)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如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人员配备标准,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3.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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