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9-19 数据编号: 6582678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重庆巫溪污水处理厂曝气机维修保养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
巫溪污水处理厂曝气机维修保养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巫溪污水处理厂曝气机维修保养项目(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概况:巫溪污水处理厂共有10台表曝机,2台磁悬浮鼓风机,目前运行方式采用底曝+表曝。在底曝改表曝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不能停产安装,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曝气盘安装由固定式改为移动式,方案变更后曝气盘覆盖面积由481平米减少至328平米,充氧能力减少,在实际工艺调控中,无法满足工艺需求,因此将表曝作为辅助曝气保留。表曝机运行时间久,其中6台在运行过程中存在异响,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需对6台曝气机进行维修保养。
2.2比选范围:对6台曝气机进行维修保养,具体详见方案、招标文件及补答疑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3 工期:1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2 投标人须承诺根据项目性质,向比选人提供符合国家增值税规定的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比选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 业绩: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事污水处理行业的设备维护维修业绩不低于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下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3.4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及全体项目实施人员在服务期间应遵守国家、行业规定及比选人公司管理制度,若由投标人引发的一切安全、环保事故对比选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负责,且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5 投标人须承诺完成维修保养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质保期1年支付款项时扣取结算金额的5%留作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