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市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2024年市水利局存量视频接入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2024年市水利局存量视频接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2024年市水利局存量视频接入项目。项目编号:CG-SDWF-2024-01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高点视频监控系统调测服务。具体包括提供摄像机的配置、调试、联网服务;提供摄像机的巡航优化服务等。本项目不含税预算16981.13元,含税预算18000.00元,按照6%税率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供应商填报的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1.6标段划分:不划分。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单位数量为1家,成交份额为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单价943.40元/站,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高点视频监控系统调测服务。具体包括提供摄像机的配置、调试、联网服务;提供摄像机的巡航优化服务等。
2.2合同有效期:3年。
2.3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接口开发及调试,达到交付验收条件。
2.4服务地点:潍坊市,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5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1年9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自2019年9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2019年9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列入潍坊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或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
注: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3.4供应商关联关系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