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监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s20240919fjsz03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监测项目已由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局以吉经开审批字【202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调查点位布设、检测井建设、采样分析、污染水文地质概念模型的构建、地下水质量评价和污染状况评价、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等。(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点: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2.5计划工期:2024年10月21日-2025年8月21日,共计304日历天。
2.6.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360.0163万元(人民币)(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