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9-19 | 数据编号: 6584590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第二采气厂泵配件和水处理设备配件等一批带量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ZY24-XA306-WZ1205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第二采气厂泵配件和水处理设备配件等一批带量采购(二次),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 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第二采气厂泵配件和水处理设备配件等一批带量采购(二次)。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项目总预算金额75.401552万元(含13%增值税、运费、安装调试费等其他一起项目所含费用), 本期带量招标项目标的物为泵配件和水处理设备配件等一批,属于第51大类采购招标物资,采购物资品种详见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2.2交货地点: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3交货期:以合同或订单确定的日期为准。
2.4招标结果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2.5技术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执行标准,详见技术要求和物资需求一览表。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
3.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机构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2021年 1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附相关承诺,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否决其投标。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有无使用农民工请详细说明,如使用农民工,应当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将农民工工资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附相关承诺,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