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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19 数据编号: 658867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信州区朝阳镇丰溪河岸水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信州区朝阳镇丰溪河岸水生态修复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州区朝阳镇丰溪河岸水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已由上饶市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饶信发改字【2024】110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饶市信州区朝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信州区朝阳镇中潭村、盘石村;
2.2规 模: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8947694.93元;
2.3计划工期: 100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5日,竣工日期2025年02月01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6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能有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江西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纳入诚信黑名单。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 https://www.jxsggzy.cn/web/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以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贰家。联合体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需明确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施工标报名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相加后,对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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