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会昌湘江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会昌湘江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和修复,已由会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会发改投资字[2022]136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等,项目招标人为会昌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西会昌湘江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和修复;
2.2 建设地点:江西会昌湘江国家湿地公园;
2.3 项目概况及资金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5107.22万元,招标控制价为4371.8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305.68万元、设计费66.13万元),最终结算价由财政、审计部门审定,若最终审计确定价超过合同价,以合同价为最终结算价,原则上不做调整;若最终审计确定价低于合同价,以最终审计确定价为最终结算价。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河岸及浅水区域进行驳岸生态修复工程,开展水禽栖息地恢复项目,修复河岸长约7.2km;湿地公园关停采砂场修复工程,对涉及的13个关停采砂场进行基底修复,基底清理面积17.64公顷,对自然已修复的27.27公顷,采取植物人工播种补植和人工管护措施。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总承包即EPC模式发包,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及必要的工程测量、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
(2)施工部分: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建设期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含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各设计阶段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计划工期:
约365日历天(含测量、设计部分),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1)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以招标人通知启动设计开始计算。
(2)施工周期:自合同签订后约335日历天完成施工工作,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双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3.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要求,如一个单位不能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要求,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但联合体不得超过2个法人单位组成,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双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任一单位,只能参加一次工程设计、施工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1人的两个投标人,视为同1个投标人的企业。
3.3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方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则投标设计单位提供)(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上传)。
(2)施工方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则投标施工单位提供)(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上传)。
3.4人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