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姜山镇顺明路与姜山河沿河截污管提升改造工程发包公告
1. 招标条件姜山镇顺明路与姜山河沿河截污管提升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镇自筹。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安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新建一体化泵站、新建管道及井、道路破除及修复等。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姜山镇顺明路与姜山河沿河截污管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889050 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45日历天 。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