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九龙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答疑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永川区九龙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答疑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文件为准。
质疑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2.1
(3)中投标总报价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 2.2.2
(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得5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1分,扣完为止;每减少1%加 0.1分,最多加3分。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建议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