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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20 数据编号: 6596980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吉林净月区城区友好河防洪排涝巩固提升项目检测

项目编号:jlscd-2024-09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月区城区友好河防洪排涝巩固提升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3]152号文件、长净经审字[2024]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净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增发特别国债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净月区城区友好河防洪排涝巩固提升项目检测;
2.2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净月区南部,玉潭镇西南侧,友好村、建国村以及黎明村内;
2.3服务内容:本项目的全部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工程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水利工程检测、公路工程检测等本工程所有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消防检测、人防检测除外)
2.4项目规模:净月区城区友好河防洪排涝巩固提升项目检测,小河沿子河上游流域3条支沟(南孔家屯支沟,双庙南沟,双庙腰沟) 4108 米;友好南沟上游流域大顶子屯北沟、大顶子屯南沟、贺家屯东南沟,规划治理河道长度 1419 米;农道桥1座;树木移植工程,涉及苗木23533 株;道路及护坡工程,新建排水边沟53.7千米,新建涵洞及桥梁维护各2处;新建给水管线5290米;新建排水泵站2座,排水管线5752米。
2.5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
2.6质量标准: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要求;
2.7检测费用:根据【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和指导价格标准】【长净党政办【2020】67号】文件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类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应包含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市政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等)
(2)具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4)资质证书须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范围涵盖本次招标中的检测类别及项目),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
3.4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检测项目业绩;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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