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神大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督抽检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0
项目概况:花神大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督抽检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K-24258
项目名称:花神大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督抽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万元,费率为苏价服[2001]113号文费用×85%,苏价服[2001]113号文中没有的子项执行交质公【2016】8号规定的检测参考价格标准×85%,超过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1)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检测,检测范围包括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抽检的材料检测;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还包括: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传输报送。
合同履行期限:从本项目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会计报表或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