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9-20 数据编号: 659750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长兴县虹星桥镇镇域范围内市政道路监控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兴县虹星桥镇镇域范围内市政道路监控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CX-2024-T064 
  项目名称:长兴县虹星桥镇镇域范围内市政道路监控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主要为长兴县虹星桥镇镇域范围内市政道路监控综合整治提升租赁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要求预留合同金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需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即“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如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参加磋商的,可以在获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后,可以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