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秀山县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置服务中心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答疑补遗文件
秀山县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置服务中心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答疑与补遗
(一)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将“秀山县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置服务中心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所涉及的相关疑问答疑与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一)问: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出具的融资担保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是否有效?
法律依据:
1.根据2017年6月21日国务院颁发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担保公司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
回复:投标人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当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在开具纸质投标保函之前,可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向纸质投标保函开立人注册所在地的金融监管部门核实该开立人出具保函的资格能力、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等事项,以切实保障投标人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问:质疑一: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22年7月31日向各区县交易中心下发文件“渝公管〔2022〕22号”《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招标人免除中小企业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以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请问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什么未响应市交易监督管理局的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