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智慧水务一体化综合管控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智慧水务一体化综合管控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智慧水务一体化综合管控平台建设项目已由 上级 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智慧水务一体化综合管控平台建设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一体化管控平台及综合调度系统建设、gis系统升级改造、增压泵站集中管控改造、区域供水总表旁增设水质仪表与数据上传等相关软件及硬件建设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 1307 万元。
2.3项目地点: 盐城市亭湖区兴业路21号
2.4工 期: 365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且满足招标人需求。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合格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3年、免费维保期(质保期结束后开始计算)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3.1.3 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从2024年0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及授权委托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注:
(1)类似业绩合同内容中需同时包含①供水企业智慧水务平台建设②软硬件集成项目,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时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合同内容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等不能体现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