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滨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公告
绥滨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滨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已由鹤岗市农业农村局以鹤农函〔2024〕1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省级及县级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绥滨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昌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绥滨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滨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 10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 11 月 15 日,总工期 31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3建设地点:绥滨县忠仁镇、绥东镇,共涉及2个乡镇4个行政村。其中:忠仁镇福太村、兴隆村、康乐村3个村;绥东镇东方村1个村。(建设地点详见施工图纸)
2.4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规模:
1、土地整治工程水田格田改造1662.73亩,池埂填筑33229m。
2、灌溉与排水工程
(1)新建农用灌溉井2眼,配套建设井房、井泵等井用设施;
(2)清淤整形排水沟道3条,总长5.213km。
3、农田输配电工程新建10kv架空线路亘长6319m,直埋敷设低压电力电缆5047m,新建柱上变压器s13-m-30kva/7台,新建柱上变压器s13-m-50kva/6台,新建柱上变压器s13-m-160kva/3台,新建柱上变压器s13-m-200kva/1台,t接点6处,新建一二次融合柱上断路器3台,跌落式熔断器5组。(具体以实际工程量清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