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工程—1#泵站除氟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工程—1#泵站除氟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工程—1#泵站除氟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安装,招标人为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大曹庄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工程—1#泵站除氟工程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工程—1#泵站除氟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安装;
(2)招标编号:GCZB2024040;
(3)建设地点:宁晋经济开发区洨河路以北、西华路以西和天宝街与西仓路交叉口西北角1号泵站北侧;
(4)建设地点:邢台市宁晋县
(5)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49913.96平方米(其中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新增占地44227.10平方米,1号泵站预处理新增占地5686.86平方米)。改造现状多级AO系统、纤维转盘滤池等建构筑物单体;新建自活性深床滤池、脱水机房等建构筑物单体,同时配套购置安装潜水提升泵、曝气风机、脱水机等设备;新建园区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355.23平方米。污水处理厂扩容规模为3万吨/天;1号泵站预处理规模2万吨/天。
(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供货安装周期:生产供货周期:60日历天(甲方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和需求,提前10日历天通知乙方具体供货时间),安装调试周期:90日历天(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
(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关验收规范;
(9)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工程—1#泵站除氟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包括购置安装潜水提升泵、自活性深床系统、曝气风机、脱水机等设备,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设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污水处理设备供货安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金额);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