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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23 数据编号: 6608959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不饱和树脂电缆桥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为吉林石化公司转型升级项目(不饱和树脂防火防腐电缆桥架)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不饱和树脂防火防腐电缆桥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详见附件6:采购物资限价及明细表)。

2.2最高投标限价:104.48万元(详见附件6:采购物资限价及明细表)。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技术方案中所有条款均为关键性条款)。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2.5交货地点:买方仓储中心仓库或施工现场。

2.6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报价方式及组成: 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调试指导安装费、现场服务费及配套盖板、不锈钢锁扣、连接片、扁圆头方颈不锈钢螺栓 M8*30mm 304及接地线等其他相关费用。

2.8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不饱和树脂电缆桥架配件检测(检验)报告。

3.2业绩要求

3.2.1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公开招标公告前一日起产品销售业绩,业绩总额不低于400万元(以发票含税为准)。

销售业绩有效证明形式:提供的合同对应增值税发票扫描件,要求能一一对应(如为框架协议采购以发票销售额为准),对业绩进行整理汇总,发票扫描件上画线标注此次投标产品的业绩项,业绩涂抹,遮挡,模糊不清等皆为无效业绩,业绩证明形式为提供有效销售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和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业绩品名应为不饱和树脂电缆桥架配件如提供其它品名电缆桥架配件均为无效业绩),同时业绩买方应为最终使用用户。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如有伪造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4年(2020年、2021年、2022、2023年)任意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至招标公告之日起,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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