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内蒙分公司-中化十一建-黄骅港项目-机泵-公开招标项目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分公司
黄骅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库区部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中化十一建-黄骅港项目-机泵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分公司黄骅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库区部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中化十一建-黄骅港项目-机泵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2024-08-28-3230)。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标段(包)编号:2024-08-28-3230/01
标段(包)名称:中化十一建-黄骅港项目-机泵-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14台离心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标段(包)投标,允许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商进行投标; 2 财务能力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产品特点的说明等; 4 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5 其他要求:供应商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企业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商所选供应商(品牌)应在业主要求的短名单内,未在列表短名单时,必须书 面提出澄清并征得买方和业主同意。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