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市江海区景贤初级中学(龙溪湖校区)学生宿舍楼热水系统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
江门市江海区景贤初级中学(龙溪湖校区)学生宿舍楼热水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无需现场获取,网上获取采购文件,详细地址: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参选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920
采购编号:07-05-04D-2024-D-E22634
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景贤初级中学(龙溪湖校区)学生宿舍楼热水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宿舍楼热水系统。
2、标的数量:宿舍楼热水系统一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经采购人确认宿舍楼热水系统,供应商在2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场地的清理,成交货物的送货、安装、交付,保修期不少于3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选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公司参选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及人员资质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