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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23 数据编号: 6610521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贵州清镇市城区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施工澄清公告

清镇市城区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施工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清镇市城区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施工 【项目编号:E52018120240005MT】,”现作如下澄清:
一、原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  招标项目 标段(包)信息中投标人资格条件:1.项目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现澄清为:招标项目 标段(包)信息中投标人资格条件: 1.项目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二、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1.10.2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2024-10-05 17:00。
现澄清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1.10.2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24-09-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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