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农村供水服务管理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采购农村供水服务管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依法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招标项目简介2.1 项目名称:采购农村供水服务管理项目
2.2 项目编号:YG2202400066-BD-01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项目类别:服务类
2.5 项目概况:为确保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云水司”)的农村供水质量,完善农村服务。本项目穗云水司供水区域内为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的34条行政村,目前该区域内供水用户4.7万户。本项目所需服务团队在穗云水司营业管网部的指导下,根据该供水区域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供水服务方案。
2.6 招标内容:穗云水司农村抄表到户用户的表务(机械表抄录、水表复抄复查、复核用水性质等相关工作)、管网巡查(巡查管网、阀门和消防栓等供水设施设备以及上报爆漏情况等)、水费/污水处理费的催收、现场服务(热线工单、客服工单和上门服务等其他服务)和台账等相关工作以及临时交办与供水服务有关的其他工作。
2.7 服务期:服务年限为2年,暂定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11 月30日止(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8最高投标限价:295.75万元(包括基础服务费263.75万元、月度考核奖励12万元和代催收污水处理费用奖励20万元,其中月度考核奖励费用及代催收污水处理费用奖励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不可对该部分报价进行调整,如对其进行调整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2.9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100%。
2.10 服务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34条行政村,具体地址详见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项目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