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
城发环保能源(新安)有限公司垃圾储运系统提温设施谈判采购,采购人为城发环保能源(新安)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发环保能源(新安)有限公司垃圾储运系统提温设施谈判采购
2.2 采购编号: M4101000065000760327
2.3 项目概况:
新安项目采用2台400t/d垃圾焚烧炉,日处理生活垃圾800t,按年运行8000小时计算,年处理生活垃圾29万吨。
2.4 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正村镇。
2.5采购范围:
2.5.1 投标方负责招标设备为垃圾储运系统提温设施的设计、制造、供货安装等,以及垃圾储运系统提温设施调试、售后服务等,并负责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如检验、包装、设备参数等;
2.5.2 卸料平台区域采暖设施:在上述区域增加采暖系统,采暖气源详见施工方案。
2.5.3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方供货范围)由投标方补充且不发生费用。
2.6 工期:工期15天,
具体开始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7
进度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8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能通过验收,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9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10其它要求:焊接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响应人的监测设备应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强制检定,并在有效期内;响应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2响应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乙及标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编制在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