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等3座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建议书咨询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等3座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建议书咨询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等3座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建议书咨询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项目地址:巴南区、丰都县、彭水县。
2.2 建设内容:承担李家沱污水处理厂、彭水污水处理厂、丰都高家镇污水处理厂扩建的项目建议书编制等咨询服务。
2.3 具体要求:项目建议书必须包含但不限于:
1、基本概述(含建设规模及建设地址);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3、总体设计;4、工艺方案论证;5、项目管理及实施计划;6、工程投资估算;7、结论与建议。
2.4计划工期:单个项目工期30日历天。
2.5勘察现场:甲方不组织,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
2.6合同的签订:合同的签订:中标单位与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咨询服务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国内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扩建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报告
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万(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注册证、职称证书扫描件。该人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
(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