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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24 数据编号: 6618733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广东深圳电厂升级项目屋顶风机、风帽采购招标公告


深圳电厂升级项目屋顶风机、风帽采购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深圳电厂升级项目屋顶风机、风帽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深圳电厂升级项目屋顶风机、风帽采购
项目概况
中海油深圳电力有限公司为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本期工程建设两套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发电生产基地位于深圳以东60公里、大鹏半岛能源走廊喉部,占地面积12.30万平方米。机岛设备由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供货,燃机、汽机和发电机单轴布置,满负荷时发电量约为519MW。余热锅炉为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三压、一次再热、卧式、无补燃、自然循环余热锅炉。设计年利用小时数为3500小时,两班制运行。厂内现有2套9E机组维持运行,厂区规划布置设计上应考虑将来拆除2套9E机组,再扩建2套F级或以上的燃气机组。本项目拟委托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完成深圳电厂升级项目通风系统的屋顶通风机及通风帽等通风设备及其配件的供货。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深圳电厂升级项目屋顶风机、风帽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CGP-24-DCH-SZDL-S005/01
发标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主要技术规格
深圳电厂升级项目屋顶风机、风帽采购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月内
交货数量
主厂房防爆玻璃钢屋顶风机:18台;余热锅炉屋顶风机:8台。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资质要求:
(1)CCC证书:投标人本次所投产品中的防爆屋顶风机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整机防爆等级为ExdIICT4 Gb及以上。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currentPosition=;)核实。
(2)防爆合格证: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中的防爆屋顶风机必须取得国家指定防爆检验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注:
(1)、
(2)需同时满足3.3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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