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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24 数据编号: 6619709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黑龙江抚远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服务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404g240923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以佳农局函[2024]2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远市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中央国债和省级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抚远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服务
2.2 建设地点:抚远市
2.3 建设规模:项目整体分为两个片区
(一)片区一建设内容1、田块整治工程2、灌溉与排水工程3、田间道路工程4、其他工程 (二)片区二建设内容:
1、田块整治工程2、灌溉与排水工程3、田间道路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2,159,900.00元。
2.5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阶段所有初步验收工作内容,并出具相关报告。
2.6 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服务周期: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潜在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具备水利水电、农业项目咨询备案。
3.3 潜在投标人需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4年07月-2024年09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组人员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招标方在“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招标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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