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都江堰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公告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四川都江堰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 / 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都江堰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发改法规函〔2024〕46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及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4:1 ,招标人为 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改委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法规函〔2024〕46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四川都江堰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主要覆盖但不限于四川省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乐山市、遂宁市、资阳市、眉山市7市40县,匡算总投资101亿元。 2.2招标范围:依据国家和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四川都江堰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全阶段(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设计工作、全阶段(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批所需的专题专项鉴定报告等编制工作及其他配合服务工作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