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黔江区2024年阿蓬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公告
黔江区2024年阿蓬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江区2024年阿蓬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以渝农〔2024〕180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项目,不足部分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招标人为重庆市鸿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阿蓬江镇大坪村、 漠河村、分水村、龙田社区、两河社 区、麒麟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实施规模14289.64 亩(其中新建4879.79亩,改造提升9409.85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756.22亩)。
2.土地平整工程:条田整治29.8亩,梯田整治103.0亩、梯台整治254.0亩、缓坡整治525.8亩,稻渔综合种养整治46.2亩、恢复地类整治92.4亩。
3.土壤改良工程:农田地力提升2013.02亩。
4.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pe管道8129m,新修排水沟0.5m×0.4m 1207m, 新修排水沟0.8m×1.0m 10174m,维修排水沟0.6m×0.5m 3876m,维修排水沟1.0m×0.8m 799m,蓄水池3口,涵洞(φ300)91 座,涵洞(φ600)273座,配套闸阀井、排泥阀、排气阀、分水阀等。
5.田间道路工程:整修3.0m混凝土机耕道25391m,新修3.0m混凝土机耕道16438m,新修2.5m混凝土耕作道3859m,整修2.5m混凝土耕作道 20667m,新修3m机耕道(土)30909m,配套错车道、回车场及交叉口。
6.其他工程:新建工号牌425块、标识牌1块、示范区宣传栏1块,政策宣导牌1块,警示牌34块。
其中:
一标段:主要涉及大坪村、漠河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他工程。
二标段:主要涉及分水村、龙田居委、两河居委,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他工程。
三标段:主要涉及麒麟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他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4338.3万元
一标段: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270万元
二标段: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657万元
三标段: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203万元
2.4 招标范围:具体包含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2.5 工期要求:
一标段:工期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二标段:工期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三标段:工期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所有标段的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在2025年3月底前完成。
2.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就本项目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中标两个及以上标段的,则根据本项目标段序号的顺序中选第一个标段,后续标段取消中选资格,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依次递进推荐中标候选人。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