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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24 数据编号: 662152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群山路招标公告


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群山路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群山路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以 鸡审批字【2023】1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地点:该工程位于鸡泽县城东南区城乡结合部 工期:3个月。
2.2招标范围:主要对鸡泽县城东南区城乡结合部内未改造完成的道路实施维修改造。铣创原有损坏路面,铺设沥青混凝土、混凝土面层或透水路段铺设污水管网,新建及折旧建新便道,路缘石。改造规模:道路长度计30009m,宽度3-8m,道路面积为138629 m2;污水管道28044.5m(拆除恢复路面28044.5m2), 钢筋混凝土管DN400;新建便道18629m2;拆旧建新便道27714m2;路缘石48450m;污水出处项;雨水管1600m,钢筋混凝土管 DN800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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