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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24 数据编号: 6621789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河北邯郸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峰审批投资[2023]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内容:在峰峰矿区五矿生活区域道路、羊一矿生活区域道路、孙庄矿生活区域道路等易涝整治项目,主要对涉及区域道路两侧排水管网进行铺设及提升扩容,建设雨水井并对整体路面进行修复等工作。管网改造提升为:管径DN800雨水管网长约5550米,管径DN600雨水管网长约600米,部分路段加装雨水篦子,长约400米。
2.1.2 建设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
2.1.3 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2.1.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
2.2 招标范围: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及相关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1.3 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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