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空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企一管工程二期(蒋庵东路-建设路)EPC工程总承包(重发公告第1次)
涟水县空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工程项目-空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企一管工程二期(蒋庵东路-建设路)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不见面开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水县空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工程项目已由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涟发改投〔2023〕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涟水浦京空港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空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企一管工程二期(蒋庵东路-建设路)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涟水县致富路西侧、清水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工程范围内接入园区在建企业并考虑相关预留,采用一企一管方式接入空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立完备的污水收集、监控措施及监控系统,并根据管沟破路情况,将道路、绿化等按原样进行恢复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2.1.3合同估算价:约3680万元。
2.1.4工期要求: 50 日历天。注:确保在2024年12月2日前光伏产业园项目通水。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 11 月18 日,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 11月24 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 1月 6 日。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相关要求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并且须通过审图部门审查;
(2)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空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企一管工程二期(蒋庵东路-建设路)EPC工程总承包的设计(含地质勘探及物探)、采购、施工部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工程结算送审,配合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程保修、工程审计配合,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工程设计(含地质勘探及物探);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所有设计上报审批及相关评审费、图审复审及专家评审费等。
施工: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采购:包含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及信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及投资能力。
3.2.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