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峰峰矿区新义路、鼓山街排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峰峰矿区新义路、鼓山街排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峰审批投资[2023]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峰峰矿区新义路、鼓山街排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2.1.2 建设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
2.1.3 建设规模及内容:峰峰矿区新义路、鼓山街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新义路道路全长约9500米,鼓山街道路全长3700米,两条路均铺设雨污水管道。新义路单侧布置DN600、DN800、DN1000污水管道共计9195米,双侧布置DN800、DN1000、DN1200雨水管道共计18390米。污水检查井184个,雨水检查井490个。并在新义路两侧新建2米便道。鼓山街单侧布置DN600、DN800污水管道共计3700米,双侧布置 DN800、DN1000、DN1200雨水管道共计7400米。污水检查井74个,雨水检查井190个。建设一体化提升泵站两座,流量Q=540L/s,扬程H=30米。
2.1.4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起始日期至竣工验收,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并提供保修期监理服务。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