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服务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9-25 数据编号: 6624352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子牙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一期)施工监理-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子牙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一期)施工监理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4]9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献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与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献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子牙新河是海河流域骨干行洪河道之一,全长143.4公里,其中献县段长约27公里。为完善流域防洪体系,保障两岸防洪安全,对子牙新河献县段(一期)进行治理。本次工程治理范围为子牙新河左、右堤自东付庄村至西张定村,河道治理长度10.6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左堤9.58公里加高培厚、右堤11.77公里加高培厚、左右堤6处堤防薄弱段治理、深槽桥梁3座拆除重建等。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及其附属工程施工的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含征迁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本工程计划工期为16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应配备环境保护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可一人多证,其他监理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3.1.6其他要求: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