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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25 数据编号: 662539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贵州威宁县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营权出让项目转让公告


一、项目编号:S52050020240002WZ
二、标的物名称:威宁县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营权出让项目
三、标的情况简介:
为有效提升威宁县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实现对全县辖区内的餐厨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再利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计划将威宁县41个乡镇(街道)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由成交受让人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经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挂牌出让主体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将该项25年经营权面向社会挂牌出让。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贵州信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人)以挂牌方式对威宁县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营权出让项目组织挂牌出让。
本次出让(竞价)标的特许经营期限为25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含建设期120日历天),竞得人应配备餐厨垃圾处理厂一座(建设日处理规模45吨/天的餐厨垃圾处理生产线一条,含污水处理设施),配套8吨餐厨垃圾收运车8辆、7吨餐厨垃圾收运车4辆、餐厨垃圾收集桶12000个(120L、240L)及水电管网等相关配套设施,收运设备以进场后满足项目运行实际需求逐步配套完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受让人负责本项目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及出让期限内的实际运营,期限届满移交政府。
实地踏勘:如意向受让人需实地踏勘的,意向受让人自行组织踏勘。
四、收运处置单价: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暂定360元/吨。竞得人进场1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启动成本监审调价机制,核算实际收运处置费用。
五、经营范围:威宁县中心城区及所有乡镇中心集镇(在具备收运处置的条件时,分区域分阶段逐步推进辖区内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置工作)。
六、特许经营权出让内容:
本项目负责处理威宁县行政管辖区域内中心城区及所有乡镇中心集镇的餐厨垃圾:
1、在特许经营期内受让人独家拥有本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的权利。
2、向用户提供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并向威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收取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费。
3、未经威宁县人民政府同意,项目受让运营单位不得擅自拓展或者调整其业务范围。
七、对受让人资质的要求:
(一)受让人资格条件:
1、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资质;
3、意向受让人只能单独参与此次挂牌交易,不接受联合参与挂牌交易;
(二)受让人承诺:
1、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营权出让后,受让人不得改变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营权的主要功能属性,不得在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营权范围内增加非审批的经营性项目。
2、挂牌出让活动完成后,受让人须在出让人所在本级政府所属行政区域设立经营管理主体进行市场化配置经营。
3、在特许经营期内,通过更新项目设备或重新建设等方式,确保设备处理工艺、废物排放符合现阶段国家、省、市环保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4、按照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件约定承担本项目投资、融资和运营维护等的责任和风险;
5、根据项目需要完善公司的机构设置,配备具备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理的管理、技术、财务等类别人员,并定期向政府方提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6、按时将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成员和主要管理人员的变更等报政府方备案;
7、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出让合同约定,向餐饮单位等提供规范、及时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每次收集完毕后应当将收集容器交还餐饮单位等人员或归位至专门存放地点;
8、应当具备符合实施机构要求的收集运输车辆,作业时应当注意保护环境,做到密闭运输,不发生抛洒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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