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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25 数据编号: 6628139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吉林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兴农路(农哈路-农靠路)(监理)公告

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兴农路(农哈路-农靠路)(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jhzb2024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兴农路(农哈路-农靠路)已由农发改审批字【2024】8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农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农安县北部城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程-兴农路(农哈路-农靠路)(监理)
2.2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订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
2.3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北部城区内。
2.4项目概况:管线工程、管线沟槽开挖恢复、暗渠工程。
2.5招标范围:针对上述项目概况进行监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及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
2.7 项目投资:100.9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监理员提供中专或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有相关类似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4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近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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