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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9-25 数据编号: 6630660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丹徒区境内工程河道部分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丹徒区境内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24】1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50%、其余地方政府自筹,项目法人为镇江市丹徒区通济河整治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镇江市丹徒区通济河整治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丹徒区境内工程河道部分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镇江市丹徒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通济河镇江段河道整治全长 14.24km。其中丹徒区 10.91km(共线段按各半考虑),丹阳市 3.33km。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丹徒区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疏(拓)浚6.94千米,堤防加固8.02千米(筑堤5.842千米、防洪墙2.178千米),堤身防渗2.605千米;新建、加固护岸21.659千米(墙式0.376千米、坡式21.283千米);新(拆)建、加固及拆除建筑物51座,其中涵闸31座、灌溉站9座、排涝(灌)站11座;新建防汛道路11.665千米、改造路面0.53千米等。
批复总投资金额:27144.31万元。
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河道工程包括疏(拓)浚河道长度6.94km;两岸堤防总长29.48km,其中加固堤防10.18km(筑堤8.00km、防洪墙2.18km)、堤身防渗2.605km,利用现状堤防19.30km。建设防汛道路总长18.78km,其中新建15.42km、路面改造0.53km、利用现状道路2.84km。两岸岸坡总长28.95km,其中新建水土保护毯护坡5.60km,新建联锁块护坡21.33km,新建悬臂挡墙护岸1.31km,利用现状护岸0.71km。
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沿线穿堤建筑物共计72座,分别为穿堤涵洞(闸)38座(拆建26座、出口改造1座、拆除11座);灌溉站15座(拆建15座);排涝(灌)站19座(拆建17座、出口改造2座)。
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拆建口门建筑物2座,分别为宝堰北闸和宝堰南闸,拆建规模均为3孔2×2m箱涵。
 
丹徒区堤防防渗处理10处,采用多头小直径水泥土搅拌桩防渗墙,处理总长约2.6km;堤防边坡加固9处,处理总长约2.74km,采用PHC-400(95)C-C80预制管桩进行处理,合计约4600根;新建挡墙护岸长496m,其中需地基处理挡墙长71m,采用PHC-400(95)C-C80预制管桩复合地基,管桩总数约111根。丹徒区14座穿堤建筑物采用PHC-400(95)C-C80/PHC-300(80)C-C80预制管桩复合地基进行处理,管桩总数382根;6座排涝站副房采用灌注桩基础,灌注桩总数155根。
相应服务费用概算金额:97.8444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丹徒区境内工程河道部分质量检测服务,根据工程建设及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计划和报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本工程施工期间服务期36个月(电子投标文件按1095天填写)。服务期内主要节点成果、服务期限要求:计划于2024年10月进场,根据工程建设及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计划和报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乙级、混凝土工程乙级、量测乙级、金属结构乙级、机械电气乙级资质;具有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或合同结算价)30万元(以费率签约的以合同结算价计,同时提供含有合同价款的取费基数与费率的价款结算清单)及以上的业绩(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已经完成检测服务的证明,评分标准中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与此相同)。。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并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单位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具有与本公告第3.1
(2)项条款相同要求的且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质量检测业绩(所附证明材料的要求也相同)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项目对应工程建设的施工、设计、监理、设备制造(供应)、项目法人等任何一方隶属同一经营实体的,或为本项目施工单位提供质量检测服务的。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两家。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乙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9月 26日至 2024 年10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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