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柏乡县午河防洪调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柏乡县午河防洪调蓄工程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以邢批投资[2024]130号、2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柏乡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内步乡大汪村西北午河北支左堤外侧。 建设内容: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围堤、进洪闸、退水泵站等)级别为 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 5 级。(1)对大旺坑塘增容扩挖并对围堤进行加固,长度3721m;(2)在工程上游进口新建洪闸,对蓄水工程进水进行控制;在工程下游新建退水泵站1座,并对现状退水闸进行改造;本工程建成后,调蓄工程总库容 505.16万m3,调洪库容468.19万m3;可消减午河北支洪峰流量,可使午河柏乡县城区段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分别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3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本),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并能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scjg.mwr.gov.cn/)“个人参与项目”中查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