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器管招投标)澄迈县灌区及水库标准化管理建设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澄迈县灌区及水库标准化管理建设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澄迈县灌区及水库标准化管理建设工程(二标段)已由以澄行审批〔2023〕4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澄迈县清澄水务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澄迈县灌区及水库标准化管理建设工程(二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澄迈县灌区及水库标准化管理建设工程(二标段):
2.1 建设地点: 澄迈县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1)澄迈县小型灌区配套改造工程:共44个灌区,灌溉、排涝总面积7.468万亩。配套改造渠道、排沟205条总长164.7km,其中渠道62条总长49.0km,排沟143条总长115.7km,机耕路99条总长60.1km。(2)澄迈县山塘维修加固工程:对全县39宗山塘进行维修加固,主要对大坝、溢洪道、输水涵管进行加固配套。
38宗水库配套防溺水措施。(3)灌区及水库标准化工程-信息化。
2.3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澄迈县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澄迈县山塘维修加固工程、信息化建设工程
2.5 招标控制价(元): 383331496.25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澄迈县灌区及水库标准化管理建设工程(二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详见招标要求)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